7月31日消息,今日,演員李明德砸車事件迎來新進展。
當事車主@編導楊洋發文表示:“耗時半年,塵埃落地,答應給大家個回復,也算了結此事。有期徒刑6個月,民事賠償部分20萬,希望他能引以為戒,經營好自己的人生。”
2月13日,據平安北京朝陽發文,公共停車位因前車不規范停放影響同行人停車,李明德借著“酒勁”踢車門、摳車標、踹掉反光鏡……升級成砸車毀財違法犯罪行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在公告發出前,當事人@編導楊洋曾在微博發文把事件逐步還原,并稱對此事絕不妥協,絕不和解。
據媒體報道,當時經專業機構定損,這輛頂配奔馳GLK300的維修費用超過9萬元。
而隨后,當事車主也對車輛的維修費用進行了說明。
公開資料顯示,李明德職業為演員,1996年12月出生于山東省青島市,代表作有《玉骨遙》《如此可愛的我們》《親愛的,熱愛的》等。
2025年1月,李明德發微博稱電視劇《三人行》劇組搞區別對待,并在此后頻繁發布博文,指責馬天宇在拍攝時存在“遲到早退”“不讀劇本”等耍大牌行為。
此后,李明德在微博發文表示退出娛樂圈。
沖動是魔鬼,終,李明德砸車事件以6個月刑期、20萬元賠償畫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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