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5 日消息,綜合韓國《東亞日報》、MBC 電視臺報道,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镕于今日“非法繼承經營權”案一審中被判無罪,他起初于 2020 年 9 月被指控,距今已過去將近三年半。
IT酷哥附前情提要:當地時間 2020 年 9 月 1 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宣布,以涉嫌非法繼承經營權為由,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提起不拘留起訴。李在镕被控在 2015 年三星兩家關聯公司 Cheil Industries Inc. 和三星 C&T 的合并案中涉嫌操縱股票、違反資本市場法和外部審計以及違反信托,并在三星生物制藥部門涉嫌會計欺詐,從而為李在镕接班營造有利環境。
今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審判長表示,“在這個案件中,所有的公訴事實都沒有證明犯罪”,因此判決李在镕無罪。
與李在镕會長一同被起訴的前三星集團未來戰略室主管崔志成、前未來戰略室戰略團隊長金鐘重、前未來戰略室副主管張忠基等其他 13 名被告也都被判無罪。
法庭認為,兩家公司的合并整體上并無不公平之處,并指出:“很難說是李會長和三星未來戰略室決定合并的,也不能斷定合并的主要目的是接替李會長(李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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