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6 日消息,網絡爬蟲是指通過調用服務器 API 接口來抓取數據,雖然該技術已應用于互聯網的方方面面,但其中可能涉及到各種各樣的法律糾紛問題。
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公眾號消息,今天,國內首例非法調用服務器 API 接口獲取數據予以交易轉賣案件塵埃落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微夢公司訴簡亦迅公司及深圳分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二審公開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額支持微夢公司訴請賠償經濟損失 2000 萬元。
IT酷哥從公告中獲悉,微夢公司是新浪微博平臺經營者,指控簡亦迅公司非法調用微博服務器向用戶端傳輸數據的 API(應用程序編程接口),抓取了大量微博后臺數據予以存儲,并通過其經營的 iDataAPI 網站對外售賣,請求法院判令簡亦迅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 2000 萬元以及合理支出 50 萬元。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簡亦迅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其賠償微夢公司 2000 萬元及維權合理費用、刊登聲明消除影響。簡亦迅公司不服,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
廣東高院審理查明,簡亦迅公司在每次抓取微博數據時,均通過變換 IP 地址和微博用戶賬號等技術手段,以規避微博服務器的反抓取數據防護措施,其經營的 iDataAPI 網站對外售賣的微博數據不但完全覆蓋了微博網頁上的相應展示內容,還包含大量微博平臺運營管理過程產生的后臺服務數據,以及微夢公司的大數據產品“微指數”,調用次數高達 21.79 億余次,并根據用戶調用數據接口次數收取相應費用。
廣東高院審理認為,微夢公司對依法依規持有的微博數據享有自主管控、合法利用并獲取經濟利益的權益,簡亦迅公司通過不斷變換 IP 地址、微博用戶賬號等方式向微博服務器發出數據請求,騙取了微博服務器向用戶端傳輸數據的專用數據接口的調用權限,獲取了其本無權調用的大量微博后臺數據,并予以直接轉賣獲利,有違公平、誠信原則和商業道德,擾亂了數據市場競爭秩序,嚴重損害了微夢公司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根據 iDataAPI 網站公布的調用微博數據次數超過 21 億次,按照收費標準中位數 1 元 / 100 次計算,可得簡亦迅公司非法收入超過 2179.79 萬元,結合簡亦迅公司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類型多、采用惡意技術手段、持續時間長、調用微博數據規模巨大、損害后果嚴重,以及采用混淆服務來源或經營關系的方式宣傳其侵權服務等因素,故對微夢公司訴請賠償的 2000 萬元予以全額支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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