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7月8日消息,據(jù)國內(nèi)媒體報道稱,近日貴州銅仁一女士撿到一部蘋果手機,雖然失主愿意給1000元好處費索要,但依然被拒絕,這引起了軒然大波。
報道中提到,蛋糕店員工陳某剛買的蘋果手機不慎遺失,聯(lián)系上撿到者鄧某后表示愿意支付1000元感謝費,希望對方返還手機。
然而,對方卻要求支付5000元,否則不愿歸還。為此,該員工起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調(diào)查時,鄧某對拾得陳某手機事實表示認(rèn)可,但認(rèn)為該手機是自己撿到的,而不是偷盜或者搶劫而來,因與陳某在溝通時存在言語沖突,表示如果陳某從石阡縣城放火炮至自己家中才愿意返還手機。
貴州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這起案例,撿手機者稱手機已丟失,法院判決其賠償失主經(jīng)濟損失8500元。
有網(wǎng)友也是感慨:“撿手機的人太貪了,蛋糕店員工估計存了幾個月的錢才舍得花9500買一個蘋果手機,居然要價5000才還?!法院判決適當(dā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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