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12月18日消息,據國內媒體報道稱,官方已經公告,醉駕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
高人民法院等四部委新發布的《意見》顯示,醉駕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定罪免刑;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據悉,《意見》將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需要注意的是,之前“酒駕新標準”將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而官方進行了解讀稱,這一標準不涉及“酒醉駕”判定。
該標準規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的檢驗方法,是實驗室定性和定量分析評價及質量控制的依據,不涉及“酒駕”、“醉駕”的判定閾值。
據報道,酒駕醉駕判定標準沿用的是2011年1月1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共同發布《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 19522-2010)中的規定。
該標準中明確飲酒后駕駛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后駕駛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本文鏈接:http://www.www897cc.com/showinfo-17-48694-0.html12月28日起施行!官方:醉駕情節輕微可不起訴、定罪免刑 新醉駕標準一覽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郵件:23765125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