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羅霞
花費9萬余元購置的兩臺東芝商用中央空調,投入使用未滿兩個月,其中一臺便因同一故障三次報修,每次維修還需停業數天。最近,長沙市岳麓區萬象電競酒店經營者許女士深陷設備售后糾紛,其“更換新機”的核心訴求,一度因經銷商與廠家的責任劃分、“三包政策”適用爭議陷入僵局。10月11日,記者前往實地調查。
安裝后兩月報修3次
據許女士介紹,為保障酒店入住體驗,她于今年5月底從長沙市金暉制冷設備貿易有限公司購入兩臺東芝商用中央空調,型號分別為MCY-MGP1411HTN-CF與MCY-MGP1451HTN-CF,總花費9.08萬元。
8月9日酒店正式營業后,空調很快暴露問題,截至10月8日已因同一故障三次報修,且均為MCY-MGP1411HTN-CF這臺設備。
“第一次故障在9月3日,空調開不起機,面板提示E5故障,維修師傅起初說主機有問題,后又改口稱外機受外部風阻影響‘抱死’,等配件、維修前后停了好幾天;第二次修好才10天空調又開不起機了,這次換了電機。本以為能徹底解決,結果10月8日第三次壞了,還是同樣的問題,這次主板要從上海發貨,又得停業等。”許女士表示,三次維修均涉及核心部件更換,每次等待配件期間,酒店有8個客房無法對外營業,已預訂的客人因無空調選擇取消訂單或退款,不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還影響新酒店的口碑。
更讓她擔憂的是,當她前往經銷商門店溝通時,發現門店已搬空,“經銷商只說售后找廠家,可廠家每次都只修不換,誰能保證下次不會再出問題?”
廠家稱“暫未達換機標準”
針對許女士的訴求,記者聯系了長沙市金暉制冷設備貿易有限公司負責人,對方明確表示“僅負責銷售環節,售后問題需聯系東芝廠家”,未就門店搬空及售后銜接問題進一步解釋。
隨后,自稱東芝空調湖南區域銷售主管的唐女士回應稱,涉事產品出廠時均具備合格證明,不存在批次質量問題;三次維修中,售后團隊均在接到報修后第一時間推進,配件等待時間主要源于跨區域發貨流程,不存在故意拖延。
對于“更換新機”的訴求,唐女士表示“暫未達到整機更換標準”,強調將依據國家“三包政策”處理。東芝空調保修期為2年,按照規定,配件故障優先通過維修更換解決,而非直接更換整機。
記者介入廠家松口
“空調屬于耐用商品,新機使用不到兩個月時間內連續出現三次相同情況的故障,經過售后檢查需要更換主板、電機等核心部件,不排除涉事設備本身存在質量缺陷。”廣東金橋百信(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陳相羽表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的,由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許女士已明確舉證“設備故障頻次、維修記錄、停業損失”,若東芝方面認為涉事設備無質量瑕疵,需提供專業檢測報告等證據證明。許女士“更換新機”的訴求符合法律規定,經銷商與廠家應對消費者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經記者與律師協調,唐姓銷售主管承諾先解決空調修復問題,更換主板與電機,讓酒店恢復營業。針對“更換新機”問題,將評估涉事設備是否存在質量問題。10月13日,許女士告訴記者,東芝空調廠家愿意更換新裝,但安裝費用需由經銷商承擔,而經銷商則表示需由許女士自行承擔。其認為質量問題導致的更換新機,要求自己承擔安裝費用不合理,不同意此方案。后續情況如何,記者將持續關注。
一審:謝龍彪,二審:盧小偉,三審:劉樂
《湘問 投訴直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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