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9200元買的六臺全新美的空調,掃碼后發現每臺都在2023年“被安裝”過。
2025年5月20日,胡先生(化名)花費19200元購買了六臺型號為KFR-35GW/BDN8Y-FA200(1)的美的空調,每臺單價3200元。
5月24日,空調送達安裝地點,但安裝工人在掃描空調條碼后告知胡先生:“這臺空調2023年就已經安裝過了”。
“新買的空調兩年前就‘被安裝’過了?”胡先生當即請工作人員對六臺空調逐一查詢。
查詢結果顯示,這六臺空調確實都有2023年的安裝記錄:兩臺安裝于2023年6月14日,三臺安裝于2023年5月18日,一臺安裝于2023年6月21日。這些空調的廠家保修期均從2023年安裝時開始計算,至2029年結束,這意味著胡先生新購買的空調已經失去了兩年的保修期。
發現問題后,胡先生第一時間聯系售后尋求解決方案,據胡先生提供的錄音顯示,售后人員再三強調“未開箱即為新機”,但對機器為何會有2023年安裝記錄未能給出合理解釋。
11月17日,大河報記者致電4008899315美的空調售后服務熱線,客服人員在確認機器編號后,明確表示這些機器確實有2023年在鄭州市中原區的安裝記錄。
當記者表明這些空調是2025年5月才購買時,該客服人員表示消費者“可能買到了翻新機器”,對“未開箱即為新機”的說法未予肯定。
胡先生的購買發票顯示,銷售單位為“河南尚道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據天眼查顯示,該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制冷、空調設備銷售;家用電器安裝服務”。
胡先生提供的與經銷商溝通錄音顯示,經銷商承認胡先生購買空調的事實,并聲稱空調是從廠家正常進貨的“正品空調”。
從5月發現問題到11月,胡先生多次與售后、銷售方、美的售后溝通,但問題始終未得到解決。
雖多方說法不一,但胡先生買到了有問題的空調是不爭的事實,此事中,擔責主體有哪些呢?胡先生應如何維權?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林斐然律師告訴“法度Law”,此事件中,若銷售方將已安裝過的空調作為全新機出售,則其行為涉嫌構成消費欺詐。作為直接銷售方,胡先生應首先鎖定經銷商為主要追責對象,要求其承擔“退一賠三”的賠償責任(即退還貨款19,200元并賠償三倍金額57,600元)及拆卸、誤工等費用;同時,美的品牌方對其經銷商負有管理責任,胡先生也可尋求品牌方介入協助解決。
林斐然律師建議,胡先生應立即固定證據(如發票、官方售后記錄等),優先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或12315投訴;若調解無效,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身權益。
《法度Law》
本文鏈接:http://www.www897cc.com/showinfo-37-6949-0.html花19200元新購6臺美的空調,掃條碼后發現兩年前的安裝記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郵件:23765125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