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中國澳門近日向立法會提交了修改《道路交通法》的法案文本。該法案中包括了一系列旨在提高道路安全的新規定,其中包括建議引入“扣分制”,以及扣滿12分將停牌半年等規則。
此外,該法案還建議禁止行人在橫過馬路時使用手機,違者可被罰款澳門元300元(約人民幣268元)。
據悉,此舉是為了增強對行人的保護及提高行人過馬路時的安全意識。而在此之前,澳洲行人委員會也提出了類似的議案,建議在全澳范圍內,如有行人在過馬路時玩手機、使用電子設備,會被罰款200澳元。
澳洲行人委員會主席Harold Scruby表示,對行人進行罰款是為了讓他們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他建議在全國范圍內使用這種懲罰措施。其表示:“我們希望這項議案能在全國范圍內推廣,能夠對玩手機的行人處以200澳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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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懲罰措施引起了不少人的爭議。多數民眾認為這是好事,覺得有助于提高行人出行的安全。但也有部分民眾指責,認為罰款太過分。
媒體分析稱,政府和相關部門對于提高道路安全的考慮和努力應該得到理解,同時公眾對此的不同看法也應該被聽到。對于過馬路罰款的規則,大家覺得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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